更新时间:2022.08.10
在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间,行政机关是依然可以对其进行拘留的,仅在出现法定情形的情况下可以中止。《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可以停止执行。
被拘留申请行政复议期六十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申请行政复议后是不能终止拘留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被行政拘留后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拘留的暂缓执行,但不能终止行政拘留的执行。
被行政拘留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六十日内。《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被行政拘留后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执行拘留后仍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只要没有超过申请复议的期限就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执行拘留后,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是不能超过六十日的有效期限。当事人如果认为行政拘留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被行政拘留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的,被处罚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如果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拘留仍要执行。
行政拘留有异议申请行政复议: 1、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 3、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