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误工中的工应理解为社会劳动,包括在职人员的正常工作和退休人员退休后的有偿劳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应视为耽误一切劳动或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包括耽误退休人员所从事的正常有偿劳动而减少的收入。因此,退休人员受伤后造成退休费用之外的其他劳动收入减少,属
如果受害者有证据证明收入,也是可以索要误工费赔偿。退休年龄不能与劳动能力划等号,对超过退休年龄人员的误工费,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超过退休年龄确已丧失劳动能力的,误工费不予支持;对受害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未丧失劳动能力,且因损害而导致其误工
退休一般无误工费,但再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可以主张误工费赔偿: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等于误工收入乘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等于误工时间乘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 3、不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的,误工费等于误工时间乘同类行业
退休员工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有误工费,要看退休人员是否遭受人身损害。具体是: (1)交通事故中,退休员工遭受了人身损害,且因该损害而无法正常工作遭受收入损失的,需要赔偿误工费; (2)没有造成其严重人身损害的,不需要赔偿误工费。 交通事故误工费
职工退休了如果有收入且受伤的,有误工费。误工费是指交通事故中,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人没有受伤的,就不存在误工费,而受伤的,则可以要求误工费。
交通事故退休的有误工费,误工费是为了补偿耽误工作之间的工作收入,因此不管该人员是否退休,只要他在务工期间受到了利益损伤,就可以要求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
职工退休后未再次参加工作的人损没有误工费,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受害人能提供证据充分证明其实际在从事劳动,并因受到损害导致本人或家庭收入减少的,那么其要求赔偿实际减少收入的误工费应当予以支持。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
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就不能主张误工费。 误工费是因遭受人身损害而减少的收入而定,如果退休后没有其它的从业收入,没有造成实际损失的侵权人不承担误工费的赔偿,如果造成了实际误工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对于退休人员继续工作而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退休后如果有劳动收入来源的,受伤有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职工退休后未再次参加工作的人损没有误工费,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受害人能提供证据充分证明其实际在从事劳动,并因受到损害导致本人或家庭收入减少的,那么其要求赔偿实际减少收入的误工费应当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