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由其经营行为决定,例如经营过程中发生负债的,应当承担债务责任;经营过程中涉嫌非法经营、欺诈消费者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和对消费者的经济赔偿责任;经营过程中涉嫌犯罪行为的,单位负责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等等。 一
法人跑路,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是需要按照实际的情况来判断的。 如果说,法人代表做了一些违反法律规定的事情,公司股东包庇的话,那么股东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情况严重的,股东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法人是股东,则该法人股东就要以其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公司欠债,原则上,债权债务关系的相对方是公司,所以只能起诉公司。因为公司最大的特点在于法人人格独立,也就是公司法人人格独立于股东人格。 但是,在例外情况下,债权人不仅可以将公司列为被告,也可以将公司股东作为被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以其全部财产清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即股东在足额缴纳出资后,如果遇到公司不幸破产的,股东的最大损失也就是损失掉投资额。有限责任公司作
挂名股东能不承担责任的方式如下:挂名股东可与实际出资人签署免责协议,避免承担责任。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挂名股东在公司出现债务问题时,应按照其名义上出资份额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权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内部的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公司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责任,根据损害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三种情况: 1、如果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造成公司损失,则应当赔偿公司损失。 2、如果造成其他股东损失,则应当赔偿其他股东的损失。 3、如果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则应当就公司债务对债权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分公司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也就是说,分公司不能独立享有权利,也不能独立的承担责任。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由总公司进行管理与承接,即分公司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公司债务,发起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发起人应当向认股人返还股款,同时应当承担认股人的利息损失。 3、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公司的股东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主体,两者之间的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公司的股东是依法向公司投资的自然人和法人组织,其不能对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对内外
除非公司章程中有规定,否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其中不包括股东质押股权。也就是说,股东质押股权的,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不需要经过股东会表决,也就代表不需要经过其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公司欠债,原则上,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相对方是公司,所以只能起诉公司。因为公司最大的特点在于法人人格独立,也就是公司法人人格独立于股东人格。 但是,在例外情况下,债权人不仅可以将公司列为被告,也可以将公司股东作
企业设立失败,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对于公司制企业,发起人承担以下责任:1、连带赔偿责任,设立费用及债务原则上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但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先前发生的与设立相关的费用及债务就失去了公司这一拟定的承担主体,只能改由实施设立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