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8
以下几种情况造成损害结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1) 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2) 正当防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撤销刑事案件: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
应当宣告缓刑情形有: 1、属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都是罪行十分严重、民愤较大、社会危害性特别大的犯罪分子。无期徒刑的一般适用情形: (一)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如轮奸妇女,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二)被判死刑缓期二年
不得缓刑的情形有: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会危害社会,一般也不会适用缓刑。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领导作用或者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一般也不适用缓刑。
免除刑事责任的情形主要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
刑诉法103条适用情形有: 1、特殊情形下期间的计算。 2、期间的重新计算,期间的重新计算,是指由于发生了法定的情况,原来已进行的期间归于无效,而从新发生情况之时起计算期间。重新计算期间仅适用于公安司法机关的办案期限。
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有: (一)情节未达到追究刑事程度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不予追究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在我国,国家主席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 (四)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
不得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如下情况: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缓刑后只要缓刑期间没有违法犯罪,就不必执行刑罚。但是如果适用缓刑,犯罪嫌疑人必须积极争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
聚众斗殴判刑的情形有: 1、多次聚众斗殴;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 4、持械聚众斗殴。聚众斗殴、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对首要
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有: 1、事故。也就是说,虽然行为客观上造成了损害,但不是故意或过失造成的,而是由不可抗拒或不可预测的原因造成的,不认为是犯罪,不应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 2、正当防范。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