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13
毒品犯罪中制毒物品的数量的认定方式为毒品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不论毒品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可以构成,只要符合包庇罪的条件。构成本罪的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明知是犯罪人的,当然成立本罪;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不明知是犯罪人
一、包庇罪一般不属于共同犯罪。包庇罪的包庇对象在包庇过程中通常已经完成了其犯罪过程,因此不构成共同犯罪。 二、根据《刑法》规定,如果当事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那么就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未缴获行为人的毒品,但是有足够证据证明其有运输毒品行为的,可以认定为运输毒品犯罪。运输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其中如果行为人运输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
对毒品进行包装算犯罪。属于包装毒品犯罪的情形有: 1、毒品包装已经是参与毒品犯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是对毒品进行包装,无论数量如何,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给予相对应的刑事处罚;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如何,都应当
数罪并罚情形中毒品再犯的认定问题是指对于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进行毒品犯罪的,在实行数罪并罚之前,是否应认定为毒品再犯予以从重处罚。
同案犯不会构成包庇罪,因为同案犯可能会不供认这种情况,不属于包庇他人而是逃脱罪责,所以不会构成包庇罪,应当会构成之前所犯的罪行。应当适用《刑法》中的从犯。
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处罚包括死刑、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有可能会被处以罚金、没收财产等。其中毒品犯罪主要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予立案追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
构成运输毒品罪的,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类别。运输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运输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制造毒品构成犯罪要素是: 1、侵犯的对象是国家的毒品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2、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制造毒品的行为; 3、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为; 4、主观上表现为故意的。 制造毒品构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量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