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法定继承人遗产分配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对于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于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法定继承人遗产分配份额由各继承人协商确定,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遗产继承人的确认,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时,遗产继承人由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指定;没有遗嘱的和遗赠扶养协议,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
遗嘱可以确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
《继承法》已经失效,《民法典》关于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 1、遗嘱继承分配比例原则上按照遗嘱指定的比例确认,没有指定的,由全体遗嘱继承人均等分配; 2、法定继承分配比例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继承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如死亡通知书、骨灰证明、火葬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被继承人留下的房产证,如房产证、存单、户口簿等,股票等在香港境内,应当提供遗产税部门颁发的遗产清单;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登记簿和结婚
1、被继承人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时,遗产继承人是由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确定的,遗产也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指定的方式分割。 2、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按法定继承办理时,遗产继承人是按规定确定的,一般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
遗产继承人确认的方式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遗产继承人是受遗赠人;没有协议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产继承人是遗嘱继承人;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遗产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
遗产继承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确定为原告;被告根据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起诉状上列明的被告人进行确定。遗产继承诉讼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遗产继承份额的确定方式如下: 1、如果有遗嘱的,按照有效遗嘱确定遗产继承的份额; 2、没有遗嘱的,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应当均等具有遗产继承份额; 3、继承人协商一致确定遗产继承份额。 遗产继承份额存在纠纷,具体协商原则如下: 1、平等自愿原则
法定继承遗产分配的比例一般都是每个继承人均等,这里的均等指的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份额相等。当然这是一般情况,如果各继承人协商之后,那么遗产的继承比例也可以不相等。
1、关于遗产范围,若存在共有情形的,应当先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分割出相应份额,属于被继承人的部分,纳入遗产范围; 2、关于遗产继承顺序,一般按照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3、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