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0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对方不知道事后也未追认,该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因为,从事经营活动所需资金数额较大,从事经营活动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意,一方不得擅自决定,该行为已经超出了夫妻家事代理权的范围。实践中常出
个人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 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债为目的的除外。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这种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
夫妻个人债务范围是: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作了列举式否定性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作了列举式否定性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
1、在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内,丈夫借钱妻子不需要还,个人债务由个人进行偿还,但另一方自愿帮助偿还的,法律不限制。只有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才有共同偿还的义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年11月3日发布,以下简称《离婚财产分割若干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
夫妻个人财产,也就是我国婚姻法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财产,其范围包括:1、一方个人专有的生活用品。2、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3、赠与合同或遗嘱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因为人身损害获得的医疗费、伤残补助等赔偿费用。5、其他应当属于个人的财
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标准首先是夫妻双方的约定进行认定,没有约定则根据《民法典》里规定的情况进行认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哪些债务是属于个人的,但如果相对人不知道该夫妻的约定,则不能够对抗相对人,即相对人对夫妻双方中任意一方进行债务索要的时候,夫妻
首先,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进行清偿,配偶没有清偿义务。如何认定某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需要判断此笔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