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商品房转预售,是指商品房预售后,预购人将其预购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行为,应具体情况酌情认定其效力。 1.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并办理有关登记或交易手续,缴清税费后,预售房尚未实际交付之前,预购人将其预购的商品房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商品房具备以下条件才可预售: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星和安全监督手续;
商品房预售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星和安全监督手续;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预售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的下列条件: 第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是: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办商品房预售许可需要的材料: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工程施工合同、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商品房预售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施工合同及进度证明。
要注意下列问题: 1.先确认购房资格。夫妻两人买房子也要注意当地的限购政策,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过了房子,或者是自己的父母以前买房子是将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要注意了,自己结婚再购买房子,房子就很有可能成为第二套房。 2.确认
签合租房合同时要明确出租方出租的合法性;承租房屋的定义和描述是否准确及房屋的交付状态;租金相关费用所包涵的内容及收费标准和付款方式;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房屋续租、扩租、转租或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及条件;对不可抗力与合同终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