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
被逮捕后,判刑的时候,家属是可以到场的,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或者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案件家属不可以到场。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取保侯审,是专门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综合本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取保候审的 适用主要针对如下情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轻,可能判处的刑罚不重
有下列情形发生时,取保候审可以变更为逮捕: 1、被取保候审人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2、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3、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情形。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被告人的家庭人员是可以作为旁听人员到现场听审的。但如果案件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不能公开审理的,被告人的家属是不能到现场的。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依法逮捕后,公安机关对被逮捕的人,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送看守所和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凭释放通知
逮捕不属于刑事处罚,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已经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报经检察机关批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和逮捕不属于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而不是一种处罚。逮捕属于在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
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之内宣布逮捕,宣布逮捕之后公安机关有二个月的侦查期限,在二个月内必须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前(也就是侦查阶段)律师是没权查阅卷宗的,只有案卷到了检察院,律师才有权利申请查阅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