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嫌疑人被逮捕后不可以见家属,只有嫌疑人被判处刑罚后依法到监狱服刑的,家属才可以探监。不过虽然嫌疑人被逮捕后不可以见家属,但是可以委托辩护律师,可以与辩护律师见面。
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
刑事逮捕后的处理: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立即释放;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审查起诉的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刑事逮捕了判刑的时候采取公开审理的方式审理案件的,家庭是可以作为旁听人员到现场听审的。如果案件涉及到国家机密、商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不能公开审理的,嫌疑人的家属是不能到现场的。
通常在逮捕之后的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取保候审的,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为不适合取保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但是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情形的话,那么还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条件:当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时,可以予以逮捕。包括被取保候审人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
逮捕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办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条件是: 1.被取保候审人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2.被取保候审人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3.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批准,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刑事逮捕了判刑的时候采取公开审理的方式审理案件的,家庭是可以作为旁听人员到现场听审的。如果案件涉及到国家机密、商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不能公开审理的,嫌疑人的家属是不能到现场的。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
批准逮捕的机构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逮捕令下来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开庭,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根据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