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保管合同的特征如下: 1、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 2、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3、保管合同中的保管物只转移占有权,不转移所有权及其他权利。 4、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
合同转让具有以下特点: 1、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而不是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转让的结果是,第三取代原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或者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当事人分享权利和义务。无论哪种情况,都是合同当事人的变更,即新当事人的
合同解除的特征的内容:解除的合同是已经成立生效的合同;解除合同要符合法定的或者约定的情形;当事人要实施解除合同的行为;以及解除合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者向将来消灭。
第一,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第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无偿性是赠与合同最突出的一个特征。第三,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一般情况下,赠与人负有给付的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第四,赠与合同既有诺成合同的特点,又有实践合同的特点。
承揽合同的特征是: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 2、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3、定作物具有特定性。
合同转让的特征: 1、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化,而不是合同内容的变更。 2、合同转让涉及到第三方的法律关系。 3、合同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
居间合同的特征是: 1、居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 2、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3、居间合同是劳务合同,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
技术合同的特征:技术合同的主体,即技术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技术合同是与“技术”有关的合同,其客体或标的是技术成果或者利用某种技术成果进行的咨询借口者服务行为。
合同的转让特征: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化,而不是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转让的结果,是由第三人取代原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或者是由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当事人共同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先合同义务的特征主要有: 1、先合同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 2、先合同义务的来源是法定的,其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 3、先合同义务具有附随性; 4、先合同义务产生的时间是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