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管制不是有期徒刑。管制、有期徒刑都属于《刑法》明文规定的主刑。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管制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但与拘役刑、有期徒刑不同的是,刑法对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不予以关押在一定场所内,而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管制刑属于限制人身自由而非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的,不得超过三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
有期徒刑和管制并罚的执行方式:应当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执行管制。对于数罪并罚的刑事案件,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不超过二十
如果一名被告人身犯两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数罪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在司法实践中,负责执行的司法机关可以指派所属的派出机构或者有关单位的
如果一名被告人身犯两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数罪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在司法实践中,负责执行的司法机关可以指派所属的派出机构或者有关单位的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减刑必须有一定限度,即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如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
1、性质不同:有期徒刑是对犯罪分子长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监管的刑罚方法。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2、适用对象不同:管制适用于罪行较轻,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分子;有期徒刑是对罪行严重的罪
有期徒刑、拘役刑与管制刑的并罚:如果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拘役刑和管制,则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但是管制在拘役执行完毕后仍需执行;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有期徒刑和拘役刑的,则执行有期徒刑作为执行刑罚,拘役刑罚被有期徒刑吸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修正案)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
管制的刑罚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也不得超过三年,而拘役是我国刑法中的五大刑罚之一,属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二者间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的期限在一个月至六个月,数罪并罚的情况下也不得超过一年。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应当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