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界限是: 1、行为方式不尽相间。 破坏军婚罪具有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两种方式;而后罪则仅表现为与他人结婚这一种方式。 2、主观认识内容不同。 破坏军婚罪不仅认识到对方必须是他人的配偶,而且还必须意识到对方是现役军
1、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 2、同居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 3、通奸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的。
如果行为人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双方都明知的,双方均构成破坏军婚罪; 一方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另一方不明知的,则明知的一方构成破坏军婚罪,不明知的
若是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以强奸罪论处。 本条款是强奸罪的特殊条款,属于注意条款而非法律拟制。依据平等原则,同样的法益受到同样的保护,仅当对现役军人妻子的奸淫行为行为
破坏军婚,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破坏军婚罪,是仅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种通奸罪,主要是对非军人和军人配偶间发生的外遇进行判刑,但是如果是两个军人之间的奸情,在他们配偶都不
破坏军婚罪(刑法第259条第1款),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破坏军人婚姻罪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
军婚,是受到我国相关法律重点保护的,它一般是针对与现役军人所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根据《刑法》有关的规定,破坏军婚罪,指的是行为人在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仍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利用从属或
如果犯罪嫌疑人明知道他人是现役军人的配偶,仍然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就构成了破坏军婚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破坏军婚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第一,本罪的基本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如果犯罪嫌疑人利用职权、从属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3条的规定,国家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破坏军人婚姻的第三者,可能涉嫌触犯刑法,需要承担刑法规定的破坏军婚罪的刑事责任。军人离婚了,也可以向相关机关举报第三者存在破坏军婚的行为。具体来说,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1、第三者确实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