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中国刑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既遂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既遂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的认定标准: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体为特殊主体;4、拒不执行
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法律要件。 一项罪名的成立以否,要看行为符不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 1.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成立,要具备这样几个要件: 一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二是执行义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
本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行为主体是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义务人; (2)拒不执行的对象是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3)执行义务人有执行判决、裁定的能力,即执行义务人有可动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为或者不为特定行为的能力; (4)造成“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的条件: (1)要有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 (2)执行义务人必须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3)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对行为人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此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判刑是:如果情节严重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应的判刑规定是:如果情节严重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前是由法院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2015年7月22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才明确规定,此类案件可以刑事自诉,当事人可以去执行法院所在地法院立案。
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被告不履行判决书的义务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国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