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一般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并且罪犯认罪认罚,适用速裁程序的,检察院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如果罪犯可能会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以上的,审查起诉时间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经过检查批捕后送至法院是不得超过三个月的。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
检察院不批捕,最长37天放人。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后果如下: 1、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3、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
检察院不批捕故意坦护犯人的,不合法。但是批捕也是必须要有证据的,如果没有到批捕的程度,执法人员是不能实施这一行为的。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1、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2、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侯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4、犯罪嫌疑人将在相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不批
职务侵占拿到谅解书符合批捕条件的,检察院会批捕;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院批捕意味着: 一、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二、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侯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