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立案后对于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为十四日。在特殊情况下,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但对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法律规定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
对立案后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期限没有具体的规定。嫌疑人被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如果是在特殊的情况下,经过法律的批准,可以延长一至五个月。立案侦查,必须是刑法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案件应当而且只能针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行为,就不能
一个案件最长侦查期限法律没有规定,一般情况下侦查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但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由于每个案件的侦破难度不一样,需要的时间也不一样,所以法律没有最长侦查期限的规定。
三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补充侦查后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但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批准逮捕期限可以延长。
犯罪嫌疑人在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若符合相关规定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
批捕后取保候审的递交条件: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对其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或者羁押转为取保的等条件。
未批捕取保候审一年的,如不再提起批捕,公安机关会结案。取保候审的期限为一年,被取保候审人取保满一年没有提起批捕的,如果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应该解除取保候审的措施。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了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