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遗嘱继承人的遗产可以转继承。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因此,继承开始后,如果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但是其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就应当将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子女继承了养父的财产原则上就不能继承生父的财产的。虽然继承养父的遗产与继承生父的遗产之间不存在冲突,但我国法律规定,法定继承是基于血缘关系产生,而子女与养父形成收养关系的,与生父的血缘关系消除,也就无法继承生父遗产了。但生父立有遗嘱指定该子
1、有遗孙子能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吗嘱,孙子根据遗嘱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2、父亲过世的,孙子可以依法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3、孙子依靠爷爷奶奶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可以依法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在公婆无遗嘱指定儿媳妇继承前提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继承遗产。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继承法》第十四条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继承权,法律之所以赋予这一类人该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扶养关系。
继承人的第一顺位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上都有继承权。而且在无遗嘱的情况下,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在继承权受到侵害
后妈的遗产可以继承是否可以继承,取决于双方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 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
儿媳没有继承公婆遗产的继承权。但丧偶的儿媳对公婆进行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儿媳可以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在我国的法定继承中,公婆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中并没有包括儿媳,但我国法律鼓励丧偶的儿媳对公婆进行赡养义务,因此,我国法律规定,
干爹不一定能继承干儿子遗产。如果干儿子有立下遗嘱指定让干爹继承自己的遗产,或者干爹干儿子之间存在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干儿子愿意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干爹,那么干爹就可以继承干儿子的遗产。如果不是上述情形,那么在法定继承中,干爹是不可以继承干儿
侄子不能代位继承叔叔的遗产。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爷爷的遗产一般是不可以由孙子直接通过法定继承予以继承的,但可以依法通过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由孙子继承。对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协议优先;没有协议,有遗嘱的,遗嘱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
继子女死亡继父母是否能继承其财产,关键在于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如果双方形成了扶养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就互有继承权,在继子女死亡后,继父母有权继承继子女的遗产;如果没有形成扶养关系,那么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就没有继承权,继父母就不能继承继子女的
小产权房屋不能被子女继承。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只有公民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小产权的房屋不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被合法继承。如果遗嘱人处分了国家集体活着他人的财产,这部分是要认定无效的。如果要继承小产权房屋的话,是需要提前做好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