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对于行纪人来说,其主要权利有:报酬请求权、介入权(可以自己与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提存权(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受领的,行纪人有权提存);对于委托人而言,其权利有:验收权(对于行纪结果的验收)和损害赔偿请求权(若与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主要义务有: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2、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3、如果占有委托物,需要妥善保管;4、如果委托物在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是委托物属于易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5、行纪费用由行纪人自己负担
订立行纪合同后委托人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行纪人妥善保管委托物; 2、有权接收委托物; 3、要求行纪人按照约定从事贸易活动。 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行为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给其报酬的行为。
行纪合同的特征都有: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和不要式合同;法定其他特征等。
行纪合同委托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1、接受委托物的权利; 2、要求行纪人妥善保管委托物的权利; 3、向行纪人发出指示的权利,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常见的行纪合同有证券交易、委托拍卖等。行纪合同是指一方根据他方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从事贸易活动,并收取报酬的合同,一般符合此概念的合同都属于行纪合同的范围。
行纪合同具有的特征主要包括: 1、行纪人的行纪行为具有限定性; 2、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3、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等。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纪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 (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 (3)妥善保管的义务。 (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 (5)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