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0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董事,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1、对股东会的召集权和报告工作的职权; 2、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权; 3、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方案的决定权; 4、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选聘有关人员的职权; 5、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章程所规定的职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人数为三人至十三人。 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第六十八条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
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立董事。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企业章程应载明的事项有: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等。
董事会由各董事组成。 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力机构的业务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或者企业和业务活动的指挥和管理,对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必须执行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的决定。董事通过行使董事权利影响公司董事会的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
董事会职能: 1、召集股东会会议;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等。监事会职能: 1、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2、检查企业财务; 3、检查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等情况;等等。
合伙企业没有董事会。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不同,不需要制定章程,只需要签订合伙协议,合伙企业不需要设立董事会或董事,没有股东会;也没有严格意义的合伙人会议,不过,有关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都需要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如果协议中约定是开会决定
董事会召开的程序有: 1、召集程序: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董事召集主持; 2、决议程序: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
召开董事会的程序和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
董事会成立流程: 1.先根据公司章程确定董事会的人数,再由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 2.召开股东大会确定董事人选,组成董事会,具体人数按公司性质、公司规模等来定,但一定是基数; 3.召开首届董事会首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如有),聘任高管
董事监事等对企业的法定义务如下: 1、勤勉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诚信履行对公司的职责,尽到普通人在类似情况和地位下谨慎的合理注意义务,为实现公司最大利益而努力工作。 2、忠实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公司业务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