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1
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
领取失业金没有什么影响,失业保险金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领取失业保险金唯一的影响是,如果领失业金,即代表处于失业状态,个人养老保险会中断,影响养老金缴费年限长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去社保局缴纳养老保险费
行为人非法骗取失业保险金,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退还,并由劳动保障部门处以相应的罚款。《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
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 2、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3、进行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辖区内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30元上调至830元,章丘市、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辖区内的
员工领失业保险对公司一般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员工领取失业保险也即与原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此时双方不会互相影响。但是员工领取失业保险的前提之一是原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了失业保险。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具备下列条件: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可以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依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应具备下列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1年的;2、出于非本人意愿原因中断就业的;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在领取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缴纳一年以上,非本人意愿失业,离职后拿身份证、户口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去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
按照失业保险累计的缴费年限进行计算,如果累计缴费满一年的不足五年,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金。累计满五年不到十年的,最长18个月。累计满10年以上,最长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