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缺乏罪证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等。
刑事诉讼法不予批捕的条件: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3、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况如下: 一、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 二、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于自诉案件的,只有下列案件才属于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人民法院调解
1、按照实际情况而定。如果证据不足,很有可能会结案了。 2、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提起公诉的,那就会起诉、开庭、审理、宣判。如果检察机关认为不需要提起公诉的、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撤案的,那就就此结案,就不再有审理环节了。
刑诉法关于不予受理的情形具体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4、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包括: (1)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 (2)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 (3)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
刑事案件中不应该起诉的情形包括: (一)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批捕条件包括: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
有下列情形: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极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脏、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
调解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
1、有酌定不起诉,法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种。 2、不起诉不等同于无罪。免于起诉(即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应当免除刑罚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
不予批捕结果的情形有: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没有逮捕必要的;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属于罪当逮捕,但患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