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物上代位权是指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发生全损时,保险人在全额支付保险赔款金之后,依法拥有该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代位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物上的权利。物上代位与代位追偿的区别如下:权利性质不同;权利内容不同;权利效力不同;等等。
物上代位权和代位求偿权的区别: 1、权利性质不同。代位权属于债权的法定转让,代位权属于债务保全范畴; 2、权利内容不同。代位求偿权债权人自身的权利,代位权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3、权利效力不同。代位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归于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物上代位权是指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发生全损时,保险人在全额支付保险赔款金之后,依法拥有该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代位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物上的权利。 物上代位与代位追偿的区别如下: (1)权利性质不同,代位求偿权属于债权的法定转让,代位权则属
1、权利性质不同。代位求偿权属于债权的法定转让,代位权则属于债的保全范畴。 2、权利内容不同。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是属于债权人自己的权利,代位权行使的则是属于债务人的权利。 3、权利效力不同。代位求偿权行
如果你买了保险,一般是你的保险公司赔给你,你给A;如果你没买A买了,A的保险公司先赔A,A的保险公司代A向你索赔(代位求偿)。注:此次事故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则买了保险也不关保险公司的事。
物上代位权和代位求偿权的区别是:物上代位权属于保全,代位求偿权属于债权的法定转让;物上代位权行使的是属于债务人的权利,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是属于债权人自己的权利;物上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归于被代位的债务人,代
担保物权物上代位权的行使,是需要在满足法定的条件之后,才可以行使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提供担保人的担保物灭失、毁损而得到赔偿或补偿时,此时担保物权人可就相关的补偿金、保险等物的代替物行使相应的权利。
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或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或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或保险公司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或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由于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
补偿款与赔偿款的区别,主要就是二者的发生的基础不同。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的违法行为引起,以违法或者是违法对他人造成损害为前提,国家或者其他人对于造成的损害后果有过错。而补偿则通常是由国家或者其他人的合法行为引起,不以违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