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
法院判缓刑罚金规定有三种。罚金刑的执行有三种情况: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之内一次或者是分期进行缴纳;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进行缴纳。采取査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者是扣发其工资等方法;3、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是有困难的,经
缓刑的考验期按照以下情形确定: 1.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2.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
缓刑并不属于一种刑罚,《刑法》的规定里面,缓刑既不属于主刑,也不属于附加刑。缓刑是一种指对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依法宣判定罪应收到刑罚的行为人,暂不执行判处,由相关机构在一定期限内监察罪犯,并根据考察罪犯在期限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
判了缓刑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缓刑犯进行缓刑考察,敦促其遵守关于报告、会客、迁居等规定,并由社区矫正机构对缓刑犯实行社区矫正。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一)缓刑判决从依法确定之日起,人民法院就应当立即交付执行。对宣判前关押的罪犯,在宣判后予以“释放”,即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不应再继续关押。 (二)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交付考察。我国刑法第76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被判处缓刑的罪犯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拘役的缓刑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不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不少于一年。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对犯罪分子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使已经对犯罪分子进行缉拿或关押,缉拿或关押的期间也不算在考验期限
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
人民法院应当自依法裁定之日起立即交付缓刑执行判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实行相对责任保障和经济保障的方法,促使缓刑犯自觉接受改造。人民法院应当做好对缓刑犯的回访和调查工作,不定期对缓刑犯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在缓刑考验期内能够认真改造、悔过
死刑立即执行的地点选择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所谓“刑场”是指传统意义上由执行机关设置的执行死刑的场所,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机关为做出该判决的人民法院。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区附近。所谓“指定的羁押场所”是指人民法院指定的监
判处死刑后有两种执行方式,缓期两年和立即执行,不同的执行方式执行的期限是不一样的。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
我国《刑法》中明文规定的执行死刑的方式包括:枪决或者注射,以及其他死刑执行方式。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