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下列情形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1、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3、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有:主要区别就是根据侵权行为人的有无过错不同,是否承担责任不同。1.过错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只有主观的故意过错,才能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2.无过错责任则是指不管侵权行为人是否有主观过错,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适用的法定情形包括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隐匿病历等医疗信息的医疗机构对受医疗损害的受害人的侵权责任等。
1.一般侵权行为责任。 2.劳务派遣单位责任。 3.个人劳务责任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使自己受到损害的责任。 4.网络用户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网络侵权责任。 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损害的责任。 6.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学生伤害事故中
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2.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3.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
1、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 5、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 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7、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形有: 1、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2、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3、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4、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是无过错责任并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一旦损害发生,就应承担责任,并不存在免责的事由;而过错推定承认加害人有反驳的机会,在存在不可抗力时,也有机会免责,所以它并不是一种纯粹的归责方法。
下列情形适用过错推定: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 2、下列情况下,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
无过错责任原则对于产品责任,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致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饲养动物造成损害的责任等,此时致害人员即使无过错也仍应承担民事责任。
机动车无过错责任的情形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