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只要是单位正常缴纳的是合法的,社保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很大的弊端就是发生工伤会赔不了,所以最好及时变更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按照合同缴纳社保,可以到当地社保局或者拨打电话1333咨询。
用人单位未交社保且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签订劳动合同和实际使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用人单位主体,原劳动合同由变更后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义务的,由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
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自用工满一个月起就要支付双倍工资至合同签订之日。超过一年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
用人单位需要缴纳社保与劳动合同的,因为在我们国家用人单位所必须要履行的义务,当中就包括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还有一种情况之下的义务是必须要和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书面的形式的话,会保障双方的一个权利。
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缴纳社会保险。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要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不积极履行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签订劳动合同后但是没有缴纳社保的行为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法律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