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9
一、什么是高利贷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
高利贷属非法行为。是民间行为。就是以很高的利息将钱贷给你,这个利息由贷款方说的算,借款方没有任何权利,你要同意就贷给你。没有多少钱的限制,50万上下一样的,看贷款方怎么向你要价了。但这种贷款方式为法律所禁止。
按照法律规定,高利贷指一般是指,利率高于法定最高利率的贷款。我国禁止个人或者单位私下发放高利贷,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借贷利率不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的,就属于高利贷。我国的民法典规定,禁止私人随便发放高利放贷行
高利贷是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一般来说,年利率超出24%的就是高利贷,超出的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超出的部分借款人无需进行偿还,偿还了的,可以请求返还。
关于高利贷的利率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或者逾期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属于高利贷。对于超过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高利贷的无论是借方还是放贷方都会有危害。具体而言,对借方来说高利贷虽然能够在短时间内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但利息过高,造成自己负担过重。对于放贷方来说,高利贷的利息约定过高,造成借款人负担过重利贷催收含有暴力性质,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利贷行为
个人之间的借款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属于高利贷,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1、没有约定视为无息借款。虽然按照公平原则,应当保护出借人对借款的收益权。但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既然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这种个人借款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虽然不利于保护出借人的权益,但是更强调了公平的原则
民事主体之间的活动,始终遵循“有约从约”的基本原则。 因此,如果借贷双方之间对逾期利息一并做了明确约定,只要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依据约定计算即可。
工程款欠款利息的计算: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合同纠纷欠款利息的规定是: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的方式来计算;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如果利息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或者根据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因素来确定;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