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1、父母过户给子女房产属于共同财产。但父母明确过户给夫妻一人的除外。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在过户程序中,父母没有强调说是赠与给夫或妻一方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
彩礼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虽然是婚后取得,但由于彩礼
这个要看父母在赠与时是否明确了只对一方的赠与,如果明确了财物只是对一方的赠与,那就算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赠与时对一方的赠与,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属于共同财产。
1、共同财产中一般包含赠与所得财产,但是有约定的除外。 2、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下列的资产,判定为共同财产: (1)夫妻双方在婚后双方所获得的工资和奖金属于双方共有; (2)双方在进行生产,经营的时候,所获得收益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父母过世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只要被继承人没有明确指定房产只归继承人一方所有。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但是被继承人指定房产仅归继承人一方个人所有的除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归夫妻共同所有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 2、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共同财产。 婚房产
父母出资为已婚子女买房是否是共同购房视情况而定。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
婚后父母给自己子女购房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明确表示该房子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只给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丈夫婚前的房产原则上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在结婚登记前,依法取得的房产,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但当事人约定该财产归共同所有的,按照约定执行。
婚后父母赠与房子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赠与房产是没有做出特别的表示,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该房产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父母赠与房产时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或者直接将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视为对夫妻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