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给付方式是: 1、一般侵权的给付方式都是采用一次性给付; 2、分期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的,需要在一定时期完成赔付,并需要支付法定利息; 3、定期给付方式,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是不能转让的。人身损害属于人身权利,是基于当事人的人身而享有的权利,除了但事人及其近亲属享有人身侵权赔偿请求权,其他人是不具备的。因此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不可以转让的。
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
责任人若对于人民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判决拒不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强制进行执行;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至第二十条的规定,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赔偿具体如下: 1、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以及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
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1、医疗费,需要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以及病历和诊断证明等证据;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5、如果造成被害人死
人身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标准如下: 1、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致残或致死的,赔偿权利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应予支持。受害人未构成伤残,但面部受伤或受害人为儿童的,可以根据案情适当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2、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参照受害人的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