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假如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丢了,可以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劳动局不可以补办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是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并且至少要保存二年备查,如果劳动者丢失的,可以与原单位协商,请求其重新出具,并加盖单位的印章。
《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是这样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
1、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双倍赔偿劳动者: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书,送达给劳动者;2.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3.出具解除合同的证明,在15日内完成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4.向劳动者按照规定支付补偿。
若劳动者在公司工作尚未满一年,可以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向公司申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可以申请11个月的双倍工资。 若劳动者在公司工作超过一年,公司没有依法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则劳动者可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的每个月向公司申请双倍工资。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确定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当事人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中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过失性辞退的,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可抗力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法定情形。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