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刑事拘留期限的计算: 1、刑事拘留时间从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次日起开始计算,截止日期是期限届满之日,不得超期羁押,国家严格实行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度。 2、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限以内,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
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从犯罪嫌疑人进入看守所时起算,同时要以公安机关送达的《拘留通知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刑事拘留是在对犯罪分子审判前的一种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临时剥夺人身自由。刑事拘留适用于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于刑事拘留期限的计算方式为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为第一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刑事拘留羁押期限以时、日、月计算,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刑事拘留期限从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送达拘留证,并采取拘留措施之日算起。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刑罚执行之前被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的,先行羁押的日期一日可折抵刑期两日;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则先行羁押的日期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而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以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犯罪分子,由于犯罪分子罪行比较严重并且
判刑前的拘留一般都会算进刑期。判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刑前被羁押,羁押的天数可以折抵刑期。《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刑事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于三日内报检察院审查是否批捕,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到四日,检察院与七日内做出决定,如果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情形的,可延长三十日,检察院应于七
刑事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 1、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性强制措施。拘留的目的是为了阻止犯罪行为继续进行,防止犯罪分子逃跑和自杀。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受到刑法的制裁。 2、根据刑法规定的,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
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被刑事拘留的当天不计算在拘留期内。刑事案件中,为了有较足够的时间讯问嫌疑人、调取其他相关证据,正确打击犯罪,“不枉不纵”,拘留嫌疑人的当天都不计算在拘留时间内。比如,普通盗窃案件的嫌疑人于10月1日被拘留,根据法律规定拘留时间为3天,拘留期
不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拘留只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符合法定情形的现行犯或者有重大嫌疑的人员进行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归根到底,刑事拘留只是一种预防性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本身是不具有惩罚性的,所以行为
治安拘留不算前科。前科是刑事法律中的专业术语,通常是指曾经犯罪受过刑事法律追究的人。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