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
赃款的追缴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有关机关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追缴后的赃款按两种情况处理: 1、对供犯罪分子所用的私人财产,应当予以没收并上交国库,任何人不得挪用
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将会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期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行为,并且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会执行死刑。
缓刑不需要在监狱坐牢,在监外工作生活,考验期限为3年。在3年期间里,不违法违规就被视为坐牢期结束。在法庭宣告缓刑了的犯罪分子,一审判决后,已无须再进行关押。如果判决在法律效力生成前,犯罪分子仍在关押,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改变强制措施的决定,改
判处死缓不一定会被处死。判处死缓,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不会执行死刑;如果故意犯罪的,情节恶劣的,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六种法律效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
在缓刑考验期间被拘留,如果情节严重的,会被收监。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相关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就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被判死缓后不一定还要执行死刑。具体是: (1)判处死缓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不会执行死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
民事判决书生效后,一般应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执行判决。民事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未履行的,另一方可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一般情况下,都应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受
法院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申请执行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应当由被执行人交纳,申请执行方不用垫付。执行费用是执行案件中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由公安机关执行。一般情况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逮捕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法律对逮捕的规定是:对刑事案件执行逮捕,由公安机关负责,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执行组织,也叫执行机关,是指拥有行政诉讼执行权并主持执行过程的主体,即人民法院和有权行政机关。申请人申请的具体组织机构是法院的执行庭,并由执行员操作实施。当然这种分工,应当说主要还是工作性质而不是法律性质的,法律上的执行组织或执行机关原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