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无需交纳诉讼费,已交纳的诉讼费会被法院退回。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法院驳回起诉请求的时候,法院会退还起诉人交纳的诉讼费用,当事人不服驳回决定的,可以进行上诉。根据法律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案件被驳回起诉是可以不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相关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
是需要回避的。虽然是临时工,但是同属于法院工作人员,这一点给大家造成的第一印象必然是跟法院的很多工作人员都是同事,这种印象会给人们造成的感觉就是,审判结果可能会因此受到影响,所以进行回避是很有必要的,这一点作为职业律师都很清楚。
被申请人不出庭的处理办法如下: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不提供的应
申请执行异议驳回后可以恢复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
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亲属关系的,执法人员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以免影响依法、公平、公正执法。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只要受伤是因为工作原因,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相应情形,并经过当地劳动部门予以认定,就可以认定为工伤,而单位就应该按照法定标准为劳动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应的工伤待遇。
刑事回避的适用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刑事回避是指与案件有法定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关系的人员及机构,不得参与该刑事案件的处理的一种刑事诉讼制度。
我国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的回避事项一般应当由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或者监察委员会进行决定。《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
不易保存的物品,可以被拍卖,拍卖款等法院判决后处理。所以法院判决归还财物,那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把卖掉所得的钱还给你。其实这个折价涉及实体判决,执行局无权对原物确定价值。准确的方法是终结执行,你们再以原物灭失,请求赔偿提起诉讼,由法院诉讼庭判
刑事案件审判中,审判人员的回避应当由法院院长决定;如果院长担任审判人员的,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
民事诉讼申请证人回避的理由有: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