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可以,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区分是否属于破产程序而分别有不同规定。在破产程序中,如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债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
债权申报过期的处理办法: 1、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一般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2、如果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3、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未到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
在债权申报期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补充申报,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债权人在债务人申请破产时可以申报债权,期限为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 我国破产法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范围内的法院酌定主义,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
债权人依法向法院申报债权的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由法院在受理之后依法确定。
债权人在债务人申请破产时可以申报债权,期限为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 我国破产法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范围内的法院酌定主义,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
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的期限为: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具体的期限则由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予以确定。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清算组成立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