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一裁终局制是指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仅适用于小额纠纷和执行劳动标准的纠纷。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能起诉,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仲裁协议。
普通的劳动合同劳动局一般没有备案,备案不是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
劳动局不可以补办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是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并且至少要保存二年备查,如果劳动者丢失的,可以与原单位协商,请求其重新出具,并加盖单位的印章。
解除劳动合同没去劳动局备案可以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 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一般会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则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
受理。从劳动法原理上分析,劳动争议应否受理,是以争议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其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围来确定,而不是以这种关系是否合乎法定形式来确定的。事实劳动关系尽管存在建立形式上的缺陷,但仍然是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因此,事实劳
劳动争议纠纷可以申请仲裁,但是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单位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处理未到期的劳动合同纠纷: 1、协商。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 2、调解。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 3、仲裁。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合同纠纷争议的,可以选择进行调解、仲裁、诉讼、协商。如果不愿意调解的,可以去进行申请协商;如果不愿意协商的,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想要解决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先去申请调解;劳动合同调解、协商、仲裁不是依次经过的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仲裁前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