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票据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
诈骗罪的构成有下列情形: 1、犯罪对象为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素是利用欺诈手段骗取大量公私财产; 3、主要要素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诈骗罪减刑情节是: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这种情形近年来屡有发生,仅在上海一地,一年就发生假引资的诈骗几十起。此外,还有许多犯罪分子编造效益好的投资项目,以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
合同诈骗罪有以下情形: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实施诈骗行为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后逃匿的等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
构成诈骗罪的情形具体如下: 1、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惯犯或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2、诈骗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生产严重损失的; 3、诈骗救灾、防汛、优抚、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4、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5、使用诈骗得到的财物
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符合以下要件的情况可以构成诈骗罪: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同时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
贷款诈骗罪的情形如下: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 2、使用虚假经济合同; 3、使用虚假证明文件; 4、使用虚假产权证明担保或者超过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5、以其他方式诈骗贷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有伪造者自己使用进行诈骗活动,伪造者将伪造的信用卡出售给他人或者送给他人,由他人使用,进行诈骗活动,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