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破产清算取回权的行使的内容有: 1、权利人对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向管理人行使的取回权; 2、买卖合同约定标的物所有权保留破产时引发的取回权; 3、其他情况下取回权的行使。
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破产企业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其停止出货等生产经营活动。但经清算组允许,破产企业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清算组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清算组应当将从事此种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人民法院。
裁定破产清算后不能和解,法院宣告破产后,企业才会开始破产清算,而和解的期间必须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法律规定,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可以。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可以对破产企业进行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已经审结但未执行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
可以。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利害关系人如果对破产有争议的,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信访的。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破产清算后,企业应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至债务还清。 清偿破产财产的顺序: (一)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就业人员的费用; (二)共益债务:共同利益债务是指人民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目前还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应付职工的其他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只有清偿完第一顺序后,才能清
清算是破产清算的前置程序。当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时就不用经过清算程序,而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都必须要经过清算程序。无论怎样都需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把公司的财产和债务债权关系清理结束,才算完成了破产清算的前置程序。
公司解散情况下的清算程序你了解吗?:第一步是先成立清算组。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第二步就可以展开清算工
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1、申请原因有别。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启动的,但破产重整的前提是法人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同意。 2、申请时间不一。重整的申请时间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