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一种制裁,而行政强制执行不是制裁,不以设定某种新的义务为宗旨,本质上属于执行行为,在相对方开始履行或应允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或义务时,强制执行措施即应停止。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为了促使被强制
行政处罚的执行不是指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都是具体行政行为分别如下: 1、性质不同; 2、目的不同; 3、实施的机关不尽相同。 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一种制裁,而行政强制执行不是制裁,不以设定某种新的义务为宗
法院能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罚款。如果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采取对当事人加处罚款等措施。
罚金不是行政强制执行,罚款才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罚金是刑罚的一种,是惩罚犯罪分子的形式之一,其表现形式为人民法院经审判宣告嫌疑人有罪以后,判处其向国库交纳货币的财产型刑罚。
罚款并不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等。罚款并不在该范畴之内。而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包括警告、罚款等,因此罚款在行政处罚的范畴之内。
行政处罚罚款强制执行程序如下: 1、先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催告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行政处罚的罚款可由行政机关采取下列措施来进行强制执行: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
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处罚案件的强制措施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强制执行不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主要运用警告、罚款、没收财物、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以及行政拘留等手段;行政强制执行则采取代执行、执行罚、强制征收以及直接强制等手段。
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强制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申请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