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个人借款的合同的订立如下: 1、根据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为保证出借人的借款能顺利收回,正规的借条应包含如下内容:借款人姓名加身份证号码能印证出借款人的唯一性;出借人;借款金额;出借用途;写明借
法律并未直接对高利贷的利息作出规定,但是可以通过合法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来确定违法无效利率的具体数额。按照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利率,不会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而目前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
建筑方出现了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与对方终止合同:1、当事人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双方共同决定是否需要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2、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建筑一方违约就能够解除合同的话,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3、如果建
承包商合同违约的话,发包方可以根据双方的合同,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就需要结合双方的约定来进行确认。如果双方事先约定了违约金条款的话,承包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如果双方事先约定了定金条款的话,承包方就
购销合同违约金的赔偿方式,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功的话,当事人就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根据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方应当按照违约金条款的约定,支付一
按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作约定或约定不清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也就是说借款人不用支付从借款当天起到起诉当天止之间的利息。但是,从起诉之日应认为是催告之日,即借款人开始逾期还款之日,所以,借款人从起诉当天起到借款还清时止,
一般来说在借款合同中,如果债务尚未到期的话,出借人不能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这是借款人享有的权利。但是,如果借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话,就可以放弃这项权利。这时候,双方可以提前结束债权债务关系。要订立借款合同的提前还款条款,应当包含以下的内容:1
借条上面是可以体现利息的。如果借款人和出借人没有约定利息的,那么可以不用在借条上体现出来。但是如果约定了利息,那么一定要有明确的约定。一般借条上没有明确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在产生争议的时候,法院将不会支持借款期限内的利息。因此在借款合同或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有以下任一情形的合同属于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同形式、内容、格式都合法,但其订立合同的目的是非法的合同; 4
根据民法典以及相关规定,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应当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如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被毁约的一方不能要求毁约方赔偿损失。换句话说,合同不一定要约定违约金,只是约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首先,起诉状的开头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以及联系电话、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果有诉讼代理人的,还要写明代理人的身份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
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需要看对方当事人的具体违约方式,以及当事人在合同中的具体约定。 一般情况下,对方出现了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同时不具有合法的抗辩事由的话,当事人就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承包合同。 如果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