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父母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生育了子女,在离婚时,可以根据子女是否成年,区分两种情况。 一、如果孩子已经成年,便不涉及到抚养权的问题。 1、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开始共同生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构成事实婚姻,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有孩子没有结婚证的双方之间的关系一般是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是不能办理离婚的,双方自行解除关系即可。 但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没有领结婚证有了孩子的,则如果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
男女二人结婚没有办理结婚证的,说明双方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自然不存在离婚的问题,男方和女方分手后,有权利要求女方将自己之前给付的彩礼退还给自己,因为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女方应返还彩礼的情形。
领过结婚证没办婚礼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没办婚礼领过结婚证了的并不影响婚姻的效力。协议离婚的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
按规定,离婚后再婚需要收回离婚证。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了《离婚证》的,则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
如果两个人没有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面也就不存在相关的婚姻关系,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收取的彩礼,在两个人决定结束双方的关系的时候,给出彩礼的一方是有权利对彩礼进行回收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
没有领证的婚姻一般不涉及离婚问题,彩礼应予退还。经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当事人主张返还其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请求。
重婚办的结婚证没有效,也是无效的婚姻,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没结婚证,应当退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收取彩礼的一方应当退还彩礼,未按照规定退还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给予支持,人民法院在查明真相后,双方确实未办理结婚登记,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判决男女一方退还彩礼。因此双方没有结婚证的,收取彩
结婚一年没有领结婚证的,离婚需要退还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规定情形的,
没有领结婚证的双方要想离婚,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在这之后结的婚,而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属于同居关系,不用走离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