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没有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属于同居关系,无需离婚,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没结婚证的,如果只是结婚证丢失的,可以依法补办结婚证之后再起诉离婚。但如果是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没有结婚证的,当事人之间没有结婚,也就不存在离婚,只需要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如果是结婚证丢了的,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或者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是结婚证丢了的,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或者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是双方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则要分两种情况
没有结婚证想办理离婚的,可以先到民政局补领结婚证,然后再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
没有结婚证一般是不能离婚的,但可以解除同居关系,此时的子女如果是两周岁以下,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是两周岁以上的,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如果是没有领结婚证,那构成事实婚姻的可以去诉讼离婚,也可以协议离婚,不构成事实婚姻的不需要离婚。如果领取了结婚证但是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先去婚姻登记机关补领一份结婚证,然后再去办理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起诉离婚的处理。1、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属于事实婚姻的,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具体提交的材料有民事起诉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能证明存在事实婚姻的证据。 第二种,办理
夫妻没有结婚证,孩子一般按下列原则处理: 1、不满2周岁的孩子,由母亲直接抚养; 2、已满2周岁的孩子可以协议约定抚养权,约定不成,由法院判决; 3、8周岁以上,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没有结婚证一般是不能离婚的,但如果当事人办理了结婚登记,只是结婚证丢失的,就能够在依法补办结婚证之后离婚。如果是因当事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没有结婚证的,应认定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
如果夫妻一方的结婚证丢了,可以拿另一方结婚证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如果双方的结婚证都丢了,要先去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说明后再办理离婚登记。也可先去原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证后再登记离婚。如果一方不配合办理补办手续,另一方
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