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合伙买房协议的效力:合伙买房协议,只要双方签字盖章以后就具有法律效力。真实意愿签订的协议,那么对于双方来讲协议是有效的,属于内部约定。但不能对抗第三方,如果涉及第三方利益,建议通过法定流程确认相关责任。
买卖合同不一定都是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购房合同是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房屋买卖合同若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各方应依约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买方购房资格审查源于我国特有的房地产限购政策,显然不属于上述五种导致合同无效情形的任何之一,因此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并不必
离婚时经济帮助的条件是: 1、接受帮助的一方,必须是生活确实困难,如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2、提供的帮助的一方必须具有经济能力,即仅限于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 3、接受帮助的一方必须是离婚后未再婚的,如果已另行结婚,则不再给付。 《
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 用人
经济适用房与安置房的区别在于申请条件和户型概念的不同。安置房的申请对象是贫困家庭和住房困难户。经济适用房是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应该要体现适用性、经济性、美观性、安全性、卫生性、便利性的原则,布局应该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根据《济南市城市房
如果经济适用房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或者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房子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时房子已购买满五年的,则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房与安置房的区别在于申请条件和户型概念的不同。安置房的申请对象是贫困家庭和住房困难户。经济适用房是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应该要体现适用性、经济性、美观性、安全性、卫生性、便利性的原则,布局应该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根据《济南市城市房
夫妻共同财产中如果包括了经济适用房的,那么夫妻在离婚时可以依法对经济适用房进行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配。
1、企业持应提交的证件,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 2、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 3、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
监视居住适用对象的范围:符合逮捕条件,但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孕妇或者在哺乳期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