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的二审审理的期限,一般是三个月,自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则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高级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予以延长。
当事人对于行政诉讼事由所适用的最长起诉期限是二十年。行政相对人因不动产而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二十年,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对于一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对于二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
行政诉讼的有效诉讼期是六个月。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但是法律对诉讼期限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
如果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是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是需要在法定的审理期限内依法判决的,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四十五天。根据《行
行政诉讼期限一般是六个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期限是七日内。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七日内由行政审判庭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执行案件统一由人民法院立案机构进行审查
如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行政诉讼一般会在六个月内择期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形的,审理期限还可以申请延长;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会在立案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择期开庭审理,并审结案件。具体的开庭日期则由法院及时地作出决定,并告知各当事人。
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应在六个月内提出,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算起;但是行政相对人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则要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的十五日内再提起诉讼。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案件若是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结束;有特殊情况的,则可以申请予以延长;如果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则会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行政诉讼的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如果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法院起诉;或者也可以在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后再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期限是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