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条件为下列之一: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应当撤销案件:没有犯罪事实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
个人在公共场所发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寻衅滋事行为,应当及时拨打110报警,或者到当地的公安机关上门报警。等到公安机关处理时,收集相关证据。
寻衅滋事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一、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1、接到报案后审查立案,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应予以立案; 2、侦查,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 3、侦查终结后,构成犯罪的,将侦查相关材料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寻衅滋事报案的标准是: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对于寻衅滋事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拨打110报案或者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则应当立案,如果认为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寻衅滋事不一定是刑事案件,还有可能是治安案件。寻衅滋事行为是不是刑事案件,主要看寻衅滋事的情节是否严重,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的就是违法的行为。
若行为人的寻衅滋事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未构成犯罪的是治安案件。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