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5
建设工程合同根据是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的不同,其内容也不同。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 1、根据工作性质可分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是指发包人和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和地质条件的调查研究达成的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筹建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完成工程施工的施工安装而达成的合同; 2、以合同主体为标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产生的利息是否需要赔偿,需要看合同是由于哪一方的原因导致无效的。如果是发包方的原因导致,承包方返还工程款是不需要支付利息的。
合同无效的一般处理原则是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对此类合同无效的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合并审理。发包人在承包人提起的施工案件中,以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为由,就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修理、返工、改建的合理费用等损失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应当合并审理的情形有以下四点: 1
针对合同纠纷,解决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协商解决; 2、通过第三者调解解决; 3、申请仲裁: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途径解决: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支付工程价款如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解除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根据相关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和措施方案由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单位工程为对象,依据工程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和有关的原始资料,并结合单位工程实际的施工条件而编制的指导单位工程现场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
1、主体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都有资质的要求,而承揽合同则不需要; 2、合同标的物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需要招标、投标的大型工程,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小到对普通物品的修缮; 3、合同签订形式要求不同。因为建设工程合同标的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有: 1、合同主体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一般为具有相应的资质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 2、合同的形式要求不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承揽合同没有要合同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首先要具备基本合同的要素,分别为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其中建设施工合同要特别注重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2、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