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协议首先应当写明甲乙双方的姓名等信息;其次,写明双方就施工合同解除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乙方自愿同意解除原合同中所有承包的施工项目;写明还款时间、工程款支付以及违约责任;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建设工程合同内容应包括勘察、设计与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下列情形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情形。
建设工程合同内容包括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信息;工程的名称、范围、质量;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验收的时间和标准;以及质量保修的范围等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根据质量缺陷不同,诉讼时效也不同。如果是销售不合格货物未经申报的短期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诉讼时效从阶段性质量验收中,发现缺陷时或阶段性质量验收不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建筑质量缺陷纠纷委托鉴定的,以鉴定单位
建设工程黑白合同有结算依据,以白合同即备案中标的合同作为结算依据。建设工程黑白合同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
1、索赔的双向性不仅承包商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同样可以向承包商索赔。由于实践中承包商向业主索赔发生的频率高,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频率低,因此,索赔一般指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而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叫反索赔。合同双方在索赔中的地位是不同的,业主在反
认定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是: 1、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转包合同无效; 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备要约、承诺阶段,依法成立,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有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包括的内容有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有以下案由: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饰装修合同纠纷;铁路修建合同纠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协商一致,可
(一)以工作性质为标准: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二)以合同主体为标准: 1、国内工程合同。 2、国际工程合同。
只要是双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真实的意愿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