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拘留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规定,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对治安处罚拘留不服的救济方式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对治安处罚拘留不服的,是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申请行政复议的,需要向公安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想要提起行政诉讼的,需要向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经过了复议之后再去提起诉讼的,需
不服派出所拘留处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然后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
不服拘留可以向作出拘留行政处罚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的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提出交通事故行政复议后不想去复议可以不必前去,交通事故依法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就此提起复议申请相关部门不会受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只能申请复核,复核审请通过之后无需当事人参与,只需提交证据等待复核结果。
1、相对人对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刑事拘留的人对公安机关的决定不服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如果认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作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当事人对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期限一般为六十日。《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对于不服行政决定的情形,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
对行政拘留不服申请复议期六十天。对于不服行政决定的情形,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