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0
合同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合同诈骗罪是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所以本罪主体应当是合同的当事人一方。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
认定合同诈骗单位犯罪的行为: 1、合同诈骗犯罪意志的单位性; 2、利益归属的单位性。 单位合同诈骗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扰乱
实践中,对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的认定如下: 1、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然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了劝告, 放弃本来可以继续下去的犯罪,全案都是犯罪中止。 2、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实行犯中止犯罪
对于事中同谋的共同犯罪,应当按行为人的罪行和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定罪。如果行为人是主犯,则按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来定罪处罚;如果是从犯,则按其罪行对其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诈骗罪的诈骗数额的认定方式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认定:主犯应当包括两种人,一种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的犯罪分子;另一种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而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认定为共同犯罪中的从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①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是就刑事责任而言,而不是比照主犯的宣告刑从轻、减轻处罚。如果主犯有其他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存在,其宣告刑可能与从犯一样
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认定如下: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开展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2、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中的主犯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 二、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聚众闹事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