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开庭前被羁押仍有可能判处缓刑。开庭前的羁押属于刑事诉讼程序过程中的刑事强制措施,不会影响定罪量刑。因此,被羁押人最后审理结果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缓刑的条件的,仍可能会被判处缓刑。
不是,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规定,判处缓刑的,在考验期内违反规定的,不再执行原判刑罚,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只要在考验期内违反规定,被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的,判决前羁押的期限才计算刑期。
开庭前羁押是否有可能判缓刑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
不是的。缓刑和羁押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按照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这个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生效之日,也即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的缓刑考验期。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考察规定,会被撤销缓刑,
羁押不是认定犯罪了。羁押又称拘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羁押对象是被拘留或被逮捕的人犯。所以,被羁押并不等于有罪,是否构成犯罪最终要经过法院审判
如果是涉嫌犯罪应当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现在应当逮捕羁押在看守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判决。
罪犯被判拘役可以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
犯罪分子在侦查阶段没有被逮捕不一定是满足适用缓刑的条件,逮捕和缓刑不一样。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指的是对犯罪分子先行宣告定罪,但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具体适用条件有三项,首先,判处拘役
量刑六个月,且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累犯以及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除此之外,缓刑应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还应该满足宣告缓刑不会对所居住的社区造成不良
被判处刑罚时犯罪分子超过六十岁,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可以适用缓刑的规定:1、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2、犯罪分子所判处刑罚是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犯罪分子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有悔罪表现;4、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的地方不会产生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