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夫妻共同财产指的就是在婚后由夫妻共同享有所有权的财产。一般在婚后获得的财产大部分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经营生产获得的收益。但是在婚后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概念:具有合法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或者是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的特殊同居关系。并且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因抚
共同债务的认定有以下情形: 1、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子女或赡养老人等义务所负的债务。 3、为一方或双方教育、培训所负的债务。 4、夫妻共同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5、双方约定的共同债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共同债务进行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解释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以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中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4.夫妻共同从事生产、投资经营
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 1、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这些财产所承担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负债;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者配偶分享的债务;
夫妻共同之债包含了夫妻两方中的任何一方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共同债务)的义务,在此不能将共同偿还仅仅理解为夫妻两方等份偿还。共同偿还就设定了偿还共同债务是夫妻两方的共同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一种特定的多数人之债,由于夫妻特定的相互关系,决定了其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最高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补充规定是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