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可以依据以下原则解决: 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 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
(一)债权人代位权。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二)免除债务权。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以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三)
具有下列法律效力:1.抗辩权随之转移。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2.从债务一并转移。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3.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的债务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债
债务转移发生以下法律效力: 1、第三人作为债务人法律地位的产生。 (1)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以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的债务人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如果发生第三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的情况,应当由第三人
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债务纠纷案件,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800—6000元;财产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不超过4%;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
(一)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如果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
(1)债务是可转移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转移。 (2)约定债务转移的以债权人同意为必要条件。 (3)产生了新的合同关系,转移前之合同关系消灭,转移后的合同关系产生。 (4)合同主体已经变更,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
债务转让有以下法律后果: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2、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具有附属性,以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当主债权债务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时,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债务人转让债务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债务的从债务以及抗辩权一并转移,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抗辩。
民间借贷中债务转移的条件具体有:该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该债务是可以转移的等。债务人转移其债务的,则从债务也一并转移。